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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如何更好地不纵不枉、不偏不倚地打击黑恶犯罪分子?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光权给出了他的思考——参加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他带来了一份关于依法准确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建议。
“从今年开始,扫黑除恶进入常态化,日常办案更应该注意准确把握法律界限,不放纵坏人,但也绝不冤枉一个好人。”为此他建议全面准确理解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同时,对于企业经营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宜轻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防止打击扩大化。此外,他建议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需要尊重常识。
个别地方办理涉黑恶案件时对法律精神“吃不准”
羊城晚报·羊城派:您怎样评价过去三年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周光权:黑恶势力是社会*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的执*根基,群众深恶痛绝。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对于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很大成绩,各地社会治安、市场秩序、营商环境全面向好,这是非常可喜的事情。
同时不可否认的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的地方在办案中出现了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