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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招书记员名,面向全国大专可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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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市法院系统面向全社会招聘书记员名公告

为充实全市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聘用制书记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全市法院共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人,其中: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42人、衡南县人民法院招聘37人、衡阳县人民法院招聘38人、衡山县人民法院招聘30人、衡东县人民法院招聘34人、祁东县人民法院招聘38人、常宁市人民法院招聘38人、耒阳市人民法院招聘20人,珠晖区人民法院招聘23人、雁峰区人民法院招聘22人,石鼓区人民法院招聘20人,蒸湘区人民法院招聘23人、南岳区人民法院招聘10人,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招聘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策,具有良好的*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必须在年8月31日前取得)。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5月至年5月期间出生);在本次招聘之前原已与所报考法院签订了劳务合同,或者与所报考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且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简称原聘用制书记员,下同),年龄放宽至45周岁(年5月至年5月期间出生)以下。

三、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报考程序

1.公告时间。年6月6日上午8点至6月11日下午6点。公告由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在“衡阳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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