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记者从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获悉,4月15日起,示范区将在全域开展第五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届时,将采用入户检测的方式,分时段分区域进行检测。同时,记者还了解到,此次不参与核酸检测的人员,将被赋黄码。
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开展全域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的通告
示范区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周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为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严防疫情输入,示范区将开展年第五轮全域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4月15日至4月16日,每天7:00—11:00。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15日:许湾办事处全域、搬口办事处贾寨行政村、毛寨行政村、梁寨行政村、西赵行政村、沈楼行政村、杨寨行政村
4月16日:文昌办事处全域、搬口办事处其他区域
二、采样对象
(一)目前在示范区辖区内居住的所有居民(含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及外籍人员等)。
(二)办公场所在示范区辖区内的驻周单位、市直单位、区直单位,居住地在示范区的工作人员在家中进行采集,居住地不在示范区的工作人员在单位进行采集。
三、采样方式
此轮核酸采样为入户采样。请辖区居民严格按照居住地所在社区(行政村)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在采样期间停止其他一切活动,做到不流动、不外出,持示范区核酸检测预登记信息采集码,备好身份证,在家中(单位)等待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如遇特殊情况,请向所在行政村(社区)报备。
四、特别提醒
凡无特殊原因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的人员,一律赋黄码,个人自费核酸检测后,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社区申请调码。
五、注意事项
(一)请辖区居民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采样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辖区内的驻周单位、市直单位、区直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居住地或办公场所所在社区的统一安排,有序参加样本采样。
(三)请辖区居民在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1.8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四)全区所有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由各办事处按照要求组织专人上门采样检测。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群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4月13日
来源:周口晚报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