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财*局、税务局联合下发的《转发关于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函〔〕18号)要求,现将延续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续实施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策至年8月31日。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0.5%,个人缴费费率为0.5%。
二、参保单位(企业)补缴年2月至12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在确定其应缴费额时,可根据费款所属月份、单位类型等具体情况,按照对应期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策规定执行。今年已完成补缴年2月至12月期间三项社会保险费但未享受减免*策的,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按*策予以退费。具体可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特此通知。
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年4月2日
推荐阅读
揪心!列车出轨,已致48人死亡,还有超人等待救援
深夜通报!5地调为中风险,52所学校停课
重要!寻找X启事
来源:大连人社
编辑:沐沐
美编:昉
校对:魏红
责编:小王
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留言,我们将及时处理。
请点下方和,让更多人知道↓↓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